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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18年上半年自考论文分组的通知

时间:2017-12-26      作者:管理学院      点击:

 各位考生:

        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与公司继续教育学院的要求,特将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的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1、考生下载毕业论文指导书(见附件1),按要求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

        2、学院为每名考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联系信息见附件2

        3、毕业论文提交时间:2018年3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地点:公司南岭校区管理学院207室。

        4、毕业论文答辩时间:2018年3月10日上午8:00,地点:公司管理学院(具体教室见当天答辩分组)。

        提醒考生特别注意:

        考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同意答辩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如没有指导教师签字,考生不具备答辩资格,学院不接收考生提交的论文。

        论文审阅过程中,如发现考生的论文出现雷同、抄袭等现象,取消该考生答辩资格。

        论文答辩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论文有抄袭现象,或他人替代等舞弊行为,按《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违纪处理规定》,取消该考生答辩成绩。

 

 

附件: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论文分组

 

 

公司管理学院

2017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