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22〕74号
校内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和督导工作,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公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公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21〕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司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要求具备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资格的教师应带尽带。根据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院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各环节教学要求。
2.加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建立产学研协同合作育人机制。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管理与选题指导,将论文(设计)选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实际需求问题有效结合,切实提高员工实践能力,使员工在毕业论文完成过程中加深对于专业知识的理解。鼓励员工依托董事长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竞赛和开放性创新实验等相关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员工的研究训练和能力培养,开展“一生一策”的个性化指导。定期对员工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与检查,原则上指导或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过程管理和记录。
4.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开始前完成自查工作,自查范围覆盖2023届涉及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本科专业,自查抽检比例不得低于20%。自查要点可参照《公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写作、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等内容进行检查。
5.公司和指导教师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杜绝毕业论文(设计)可能出现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对员工答辩后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由学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作为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附件。对于学术不端者,学校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公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流程和表单的个性化订制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的“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师生把时间及精力充分投入到论文指导和写作中。
7.依托“公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做好毕业论文存档工作,各学院(专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专业认证相关要求,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资料留存完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毕业论文(设计)档案保存工作的管理机制及材料存档形式。
8.各学院(专业)可结合自身特点,建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障体系,明确和落实员工、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职责。严格按照一流专业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2.2023年2月2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3.2023年3月31日-6月11日期间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4.2023年5月22日-6月1日期间完成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外审及学院内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自查抽检比例不得低于20%;
5.2023年6月5日-6月11日期间依次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最终版论文查重与成绩评定工作;
6.2023年6月14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并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7.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学院(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传系统。
以上时间安排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节点时间,各学院可根据专业要求及实际情况,在节点时间内自行调整工作时间安排。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专家根据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过程督导检查。
因参军入伍、学籍异动等原因,将于2023年毕业的高职员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其它未尽事宜,请各学院随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赵波 联系电话:85167170/13944807775
附件:公司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教 务 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