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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公司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办说明

20229月)

 

公司教职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手续,原则上至少提前两个月向本单位外事秘书/专办员提交所需材料,预受理由外事秘书/专办员将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国际处派出科工作邮箱,邮箱地址:paichu@jlu.edu.cn 注:邮件主题和文件压缩包均命名为“教职工出国境——XX(公司/单位)XXX(姓名)”。

初审通过后,派出科工作人员将通知外事秘书/专办员将纸质材料报至师生办事大厅国际处窗口。

一、申办任务批件(审批一般为1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公司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 1

2.《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1份(外籍由所在单位出具提供鉴定书,包含工作表现和政治表现,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份;如人才引进,需另附一份由人才办提供的工作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份)

3.公示结果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1

4.公示材料 1

5.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译文(外文+中文)1份(双跨团组需原件)

6.邀请方提供的日程(外文+中文 日程自拟的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1

7.拟定往返航班信息(所有出访人签字)1

8.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要求清晰,尺寸必须同身份证大小相同)1

9.出访必要性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

10. 65岁以上人员需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开具的在职证明和校医院开具的体检表,70岁以上人员需另外提交在外期间的医疗和意外伤害的保险证明(1份复印件)

11.护照照片(2张白底2寸证件照,注:无公务普通护照的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师生办事大厅国际处窗口拍摄照片并进行生物信息采集,需提前预约)

12.行前教育表(团组成员或外事秘书或书记提交,不可员工代交)

13.承诺书(团组成员或外事秘书或书记提交,不可员工代交)

14.其他材料:费用自筹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办理公务普通护照(一般为5个工作日)

出国任务批件下达后,国际处代为向吉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外办”)申办公务普通护照。

暂无有效公务普通护照的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国际处窗口拍摄带有数字条码的照片,扫描身份证信息并进行指纹信息采集(需提前预约)。

以前签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因公护照可继续使用(必须大于护照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已经持有因公护照的教职工只需提供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三、办理签证(工作日视不同国家而定,约20个工作日)

国际处窗口对教职工提供的签证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省外办,由省外办递交签证材料至相关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美国、英国和申根国家等国要求预约面签)。

四、领取签证

1. 赴日本、韩国、俄罗斯和美国的护照、签证在国际处窗口领取。

2. 赴其他国家的须本人持身份证(如委托他人领取,须持国际处出具的《领取护照、签证凭单》及领取人身份证)到省外办驻北京签证处领取护照、签证。

吉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驻北京签证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院3号楼1092室,联系电话:010-64441453101

五、交回护照、提交出访总结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出访人员应于回国后7天内将公务普通护照交至国际处窗口,15天内提交出访总结(包括护照出入境盖章页),提交至派出科邮箱:paichu@jlu.edu.cn。注:邮件主题和文件压缩包均命名为“教职工出访总结——XX(公司/单位)XXX(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