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修订)》(校发[2018]32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8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㈠重点培养阶段
1.申请人应为我司正式在编的专任教师。
2.热爱祖国,学风端正,师德师风高尚。
3.具有博士学位,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对外交流能力。
4.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5.历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教学效果突出,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
7.原则上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可适当放宽到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8.近三年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和完成的研究项目及获得的科研经费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处于本学科中青年教师的前列。
㈡精英培养阶段
1.2015年重点培养阶段入选者经过三年重点培养,全部考核合格,三年内业绩成果达到申报教授职务业绩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公司各学部教师申报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和<公司各学部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的通知》(校发〔2014〕290号)文件精神,具体以各单位按照此文件制定并经学部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业绩细则为准。对教学和科研成果的界定和认定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执行。
2.未入选过重点培养阶段的专任教师,满足重点培养阶段的前六条选拔条件,且三年内业绩成果达到申报教授职务业绩条件也可申报。
3.三年内业绩成果达到教授职务任职条件的1.5倍,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对于业绩条件中关于“完整指导过硕士研究生1届及以上”的规定可不作为必要条件。
4.原则上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可适当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二、选拔限额
㈠重点培养阶段限额100人,根据各学部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人数,确定各学部推荐限额如下:
1.人文学部:11
2.社会科学学部:15
3.理学部:13
4.工学部:16
5.地球科学学部:14
6.信息科学学部:8
7.白求恩医学部:19
8.农学部:4
㈡精英培养阶段限额50人。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填写并向所在中层单位提交《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进行个人申报。
2.中层单位审核、公示和评议
各中层单位对申报人员成果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确定具有申报资格的人选。申报表格、成果材料均应在本单位内部集中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
各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填报《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精英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对符合申报条件人选有序推荐,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内部公布。
3.集团资格审查和公示
申报表格经中层单位和申报人再次确认无误后,由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学校对中层单位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表格电子版进行网上公示。
4.学部评议
各学部评审专家组对中层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群)发展需要,拟定人选。
5.集团公示拟定人选
6.经学校审议,正式确定人选。
三、其他
1.本次申报业绩成果的起止年限为2015年7月——2018年10月。
2.各中层单位务必严格审核,宁缺毋滥,如发现被推荐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取消当事人申报资格并减少该中层单位限额。
3.曾受本计划资助的教师不再重复资助。两个培养阶段不可兼报。
4.2017年重点培养阶段入选者在培养期内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可自愿选择进入精英培养阶段进行培养。按上述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备注,可不占限额。
5.各中层单位请于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培养培训科。报送材料包括:
(1)《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精英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
需经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后有序上报,需报送原件和电子版。原件要求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为excel文件,以中层单位全称命名。
(2)《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
需报送原件和电子版。原件需签字、盖章的部分应齐全;电子版须为带有签名及公章的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
6.白求恩医学部的选拔工作由学部统一安排,学部学术委员会或学部学术委员会指定的评审专家组拟定人选后,将正式表决票、汇总票和上述材料报送到培养培训科。
联 系 人:曲裕吉 李立群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箱:quyuji@jlu.edu.cn
办公地点:鼎新楼A619室
附件:
1.《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哲学社会科学类)及填表说明》
2.《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自然科学类)及填表说明》
3.《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
4.《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精英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