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的往届考生应在4月20日前、应届考生应在7月3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及考生考察写实表(见附件)交至公司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及管理工作办公室(公司南岭校区管理楼101室)。
其中有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还应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迁移证明》;无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开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考生考察写实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基层单位填写。
2、录取的应届考生(公司管理学院本科生除外)须于4月20日前,提供由所在学院出具的无违法违纪、学分修满可按期正常毕业的证明。
3、考生需要于4月10日前(工作日期间)到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及管理工作办公室(公司南岭校区管理楼101室)领取调档函,或自行下载《调档函》(见附件)彩印使用。
4、档案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调入和户口迁移的考生,请将相关手续保管好,待9月份入学后,学院统一收取进行办理。党关系介绍信(吉林省内使用系统网转)抬头:中共公司委员会,具体单位:中共公司管理学院委员会。党关系介绍信有效期至2019年9月。
6、为确保档案材料接收安全,请尽量亲自携带档案到我办提交或选择EMS、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不予接收。
7、有关录取后续相关工作将在学院网站及QQ群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8、信息咨询:
考生有任何问题,可致电咨询:0431-85095209
联 系 人:郑老师 ;唐老师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