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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1-14      作者: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091.htm要求,结合我司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书收取工作截止至2020年3月8日16:00(学院收取材料截止2020年3月7日上午11点)。各中层单位将所有纸质申请书(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项目除外)及相关附件报送至科技处自然基金管理科,人文社会科学各中层单位申请材料由社会科学处接收。请申请人按照各中层单位要求的时间提交申请书,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的申请。

所有申请书须用A4纸打(复)印,建议双面打(复)印,签字盖章页必须向外装订。

 2.中层单位上报2020年自然基金申请统计表(附件1)及申请书时应确保统计表信息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自然基金申请统计表需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层单位公章。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无申请账号人员请向所在中层单位索取。请于2020年1月15日之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管理系统(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其申请时间另行公布。对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5.受聘单位不是公司的申请人不允许以公司为依托单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取得博士学位并且拟留校工作的人员和通过引进人才渠道拟到校工作的人员,经中层单位考核同意,可以以无依托单位人员身份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层单位需同时提供说明(该人员自然情况、是否通过中层单位考核、人事聘用手续签署时间、相关承诺等),作为学校签署书面合同的依据(附件2)。

 6、我司人员参加外单位项目申请需加盖公司公章,请登录公司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jlu.edu.cn/jlu_portal/index提交申请,提交的附件应包含签字盖章页及我司参加人员工作证照片。

 7、关于基金委限项申请规定(两项限项),面上项目无纸化等具体要求待基金委指南发布后,科技处会结合指南要求发布补充通知。

二、关于申请的其他要求

 1.真实可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加大了申请项目形式审查的力度,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将严格依照管理办法处理,请各位申请人保证对研究基础和前期工作叙述的真实性。同时,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2.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

各中层单位应组织专家会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认真审核,针对存在问题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并在规定期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

请各位申请人严格遵守各项申请规定和学校的申报要求,因不按时提交、超项申请或形式审查未通过等原因造成无效申请由申请人负责。

联系方式:

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 马 赫  85155451

科技处自然基金管理科 朱 明 吕博男  85167419


附件:1.2020年自然基金申请统计表(中层单位)

2.无依托单位人员相关附件格式及说明

3.纵向科研项目合作合同书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