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司考生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学院2021年学术型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及我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复试期间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司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坚持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成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突发应急预案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成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负责完成网络环境下考生的资格审查、身份验证。
3、成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命题小组
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4、成立若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各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复试小组组长,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精通外语的教师组成,负责学术型硕士考生的复试考核、评价工作。
5、成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技术保障小组
负责准备软硬件条件,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6、成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防疫防控小组
负责做好复试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7、成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
负责复试录取的工作规范、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廉洁廉政、工作回避、考生作弊等监督检查,受访信访举报,违规违纪的调查和处理。
三、复试分数线
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详见《公司管理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的通知》。
四、复试资格审查
3月26日中午11点前,复试考生通过邮件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的扫描件)至1850687359@qq.com邮箱。文件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命名
1.《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
4.应届毕业生员工证原件。
5.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董事长;与《公司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及要求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实行双平台、双机位,复试顺序随机排序产生。平台使用说明、操作办法等详见复试须知(附件2: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2)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综合面试时考生出示身份证原件,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4)综合面试按专业进行分组。
(5)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目并回答问题。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2、复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上午八点
3、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涵盖招生专业目录中与复试科目内容相关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内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员工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包括:内容为考生外语自我介绍及考察考生听、说、等综合能力。
说明:本次复试按照教育部要求采取“三随机”原则,复试考生分组和场次在学院复试监督检查小组监督下随机抽取,考生必须在本场次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过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具体分组名单由各组复试工作秘书通知考生。复试期间,如网络等原因出现故障,考生离线超过一分钟,须放弃之前所答问题,待网络正常后,重新选择问题作答;时间过长或无法恢复者,须放弃本场复试,另行通知复试时间。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由学院组织进行。
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项 目 |
分 数 |
及格线 |
总 分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100分 |
60分 |
300分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100分 |
60分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100分 |
60分 |
在复试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有一项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八、调剂
我司原则上只接收院内调剂。
九、录取
1、符合初试成绩要求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排序,依照招生计划,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正式录取;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录取初试总分优者;如初试总分仍相同,则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优者;如外国语成绩仍相同,则录取复试成绩优者。
3、对复试不合格或未被录取的考生,公司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及时通知考生。
4、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5、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董事长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军事政治工作部相关文件执行。
6、符合加分政策达到我司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十、考风考纪
1.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一、信息公开
1.公司研究生办公室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复试细则及有关事项,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公司将于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复试成绩及名单。
3.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管理学院纪委电话(0431)85094980,邮箱pengpeng@jlu.edu.cn。 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166371;纪委监察处邮箱 jjcc@jlu.edu.cn。
十二、复试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431-85095209
地 址:公司管理学院215室(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公司南岭校区)
公司网址:http://gl.jlu.edu.cn
公司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