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形式
统一发放征求意见表,个人单独填写,集中回收梳理汇总。征求意见表发放、回收和梳理汇总工作由各院级党组织负责。
二、征求意见范围
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系(室、科)主任、各党支部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市级以上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党外人士代表、员工代表等。
征求意见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