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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我司教师参加东北师范大学培训部2016年春季外语培训

时间:2015-12-16      作者:综合办公室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拟申报或派出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必须具有合格的外语成绩。为保证我司留学人员能正常申报和派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1.已被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外语成绩未达标的人员;

2.近2年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不具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成绩的人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安排

1.日常培训班

(1)报到、缴费

时间:2016年2月28日(星期日)下午1:00-4:30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中国赴日本国职工预备学校(出国培训部)办公室317室

(2)测试

时间: 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凭身份证于8:45入场完毕)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中国赴日本国职工预备学校(出国培训部)

(3)培训

时间:2016年3月1日(星期二)—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

单日制班

上课时间:星期三、五13:30—20:30 星期日13:30—16:45

星期一13:30—15:00 语法(选修) 15:15—16:15 讲座

双日制班

上课时间:星期二、四 8:10—16:45 星期六8:10—11:25

星期一 13:30—15:00 语法(选修) 15:15-—16:15 讲座

全日制班

上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10—11:25

星期一 13:30—15:00语法(选修) 15:15—-16:15 讲座

周末班

上课时间: 星期五13:30—16:45 星期六、星期日全天:8:10—16:45

星期一 13:30—15:00语法(选修) 15:15—-16:15 讲座

总课时:不少于300课时

2.两阶段培训班

(1)报到、缴费

时间: 2016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中国赴日本国职工预备学校(出国培训部)办公室317室

(2)测试

时间: 2016年1月 9日(星期六)凭身份证于13:15入场完毕

(3)培训

第一阶段(总计:160课时)

培训时间:2016年1月10日(星期日)— 2月2日(星期二)

上午:第一二节8:30-10:00 第三四节10:10-11:40

下午:第五六节13:00-14:30 第七八节14:40-16:10

第二阶段(总计:140课时)

培训时间:2016年6月1日(星期三)—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

总课时:不少于300课时,具体上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课,星期日休息,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培训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高级培训班简章》(详见附件1、2)。

三、培训语种

培训语种:英语

四、培训费用

1.参加英语培训的教师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其他费用自理。培训合格的教师,如在成绩有效期内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且外语是项目规定必要条件的,学校将报销培训费的一半。

2.其他小语种培训按照国家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小语种国家实行免费培训,学校为教师报销往返旅费、住宿费的一半,其余费用自理。

3.以上费用每人只限报销一次。

4. 各附属医院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五、相关说明

1.本外语培训的有效期为2年,请各位教师做好计划,避免成绩失效。

2.为提高教师的外语水平,我司每年秋季举办PETS5考前强化培训班,学校也鼓励教师参加我司举办的培训班。

3.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成绩的教师将报销考试报名费用(不限次数),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出国留学项目。

4.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日常培训班。

5.报到当日请各位老师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缴费刷卡单留存,以备报销时使用)。

六、报名手续

1.参加培训的教师填写《公司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此表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管理下载),各单位将《公司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报名人员一览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2016年1月14日(星期四)前交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团队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其中报两阶段班的老师请于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前办理),电子信箱:shuchang@jlu.edu.cn。

2.培训结束后,培训教师请持《培训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习总结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团队培养科办理登记手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后办理报销手续。

联 系 人:舒畅 李立群 曲裕吉

联系电话、传真:85167447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