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司学术成果单位署名,提高学校国际学术影响力,便于学校单位及个人学术成果评价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学校教师发表成果署名规范如下:
1.各单位及个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中,涉及学校名称,应统一规范为:中文为“公司”,英文为 “Jilin University”,英文简写为 “Jilin Univ”;
2.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本单位的中文英文全称、英文简称,并请于5月9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报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王殿钧 电话:85168706
E-mail:wangdianjun_324@jlu.edu.cn
请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学术管理,规范使用学校和各单位的名称及简称,并做好对教师、员工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发展规划处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