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使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需要,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近期将开展管理学院部分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本次学院科级干部岗位
研究生教育及科研管理办公室(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秘书1人(正科级);
MBA教育中心秘书1人(副科)。
三、聘任的人员范围
凡符合本次科级干部聘任资格和条件的我司全民所有制在职教职工,均可应聘此次公布的科级干部岗位。
四、聘任的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一定的政策及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二)竞聘资格:
1.竞聘科级岗位的,年龄应未超过57周岁。
2.提任科级职务,应当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提任正科级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提任副科级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提任正科级职务应担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提任副科级职务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满2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
5.年度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6.担任党群系统科级职务的,应为中共党员。
7.身体健康。
五、有关规定
(一)任期制度
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处级领导干部相同。科级干部任期届满、重新聘任工作一般在处级领导干部集中换届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科级干部日常选任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届期考核制度
1.届期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岗位所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群系统科级干部考核结果报党委组织部,行政系统科级干部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并通报本人。
2.届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科级干部免除现任职务,一年内取消本级别及以上岗位竞聘资格;届中考核成绩为合格的科级干部,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届期考核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奖惩及学校后备干部队伍选拔的重要参考。
(三)轮岗交流制度
在同一岗位任职两届、届满考核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科级干部要轮岗交流。
(四)回避制度
科级干部任职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五)编制管理
除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或单位的科级干部可为专业技术系列编制,员工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职辅导员担任的团委书记(副书记)、科级辅导员须为辅导员系列编制外,其他科级干部一律为管理系列编制。
六、聘任的程序和办法
1.成立管理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考评组。
2.公布岗位。向全院公布科级干部岗位及有关事项。
3.公开报名。符合聘任条件和资格的人员直接向管理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报名并填写申报表。
4.资格审查。管理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考评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报告。资格审查合格者,向管理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考评组做竞聘陈述报告,并回答考评组提出的问题。
6.组织考察。管理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考评组对拟提任人员进行考察。
7.确定人选。根据述职测评及考察情况,由“管理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和申报人员在德、能、勤、绩、廉及岗位胜任能力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提出拟聘人选建议名单。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票决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全院公示,公示期三天。
8.审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办理审批任命手续。岗位所在单位将拟聘人选名单、述职报告、《公司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及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等聘任材料,按照分工分别报党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审批任命。
七、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10日11:30时。
2.述职时间3月11日,述职地点学院2楼EMBA教室,述职时间每人5分钟,述职内容为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申报理由及工作设想。
八、其他
1. 对于无人申报或虽有人申报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该岗位聘任人选由“领导小组”提出。
2.“领导小组”可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及干部轮岗的原则,对拟聘任人员的岗位进行调整。不服从调整的,不列入聘任范围。
3.在本次聘任科级干部过程中,本人不应聘的,不列入聘任范围。
4.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材料报送第一志愿岗位所在单位。
5.申报科级干部岗位的人员,只按照申报的第一志愿参加述职。
报名地点:学院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85094980 联 系 人: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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