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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度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3-08-28      作者:科研办公室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4年度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科技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研究期限与资助额度

选题范围见《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申报者可参照指南题目括号内所列出的指导性研究内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至1年半,从项目申报次年的1 1 日起计算。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含单位配套2.5万元),管理费按申请经费2.5万的8%填写。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至少满3整年。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2. 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3.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阶段无正当原因离岗不得超过半年。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国或离岗超过半年以上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报科技厅法规处及发展计划处批准备案。

4.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鉴定)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5.已承担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严重拖期(一年以上)或被强制中止的、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有不良信用记录、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

6.同一单位不能将研究开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跨计划类别同时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7.信息系统自动不受理:超项、超龄、超资金限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申报人资格不符等项目;信息系统自动标记:信用记录不良、项目申报内容雷同等事项。省科技厅科技创新平台中心不接收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书不一致、申报材料无公章、超过申报截止日期、正式推荐公函之外的项目。

8.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9.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三、申报办法与时间

1.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jl.gov.cn),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站(http://www.jlkjxm.com)进行填报、上传提交,并经社科处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书。

2.请各单位于917日(星期二)下午4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及相关电子版报送学院科研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1.公司社会科学处 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E-mailpengjing@jlu.edu.cn

2.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咨询 欧海杰

联系电话:88975471(法规处)

3.吉林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咨询电话: 88975536(发展计划处)

4.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

15104481035151044810361510448103715104481038

附件:1. 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2.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3年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