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1] 015号)要求,现将2012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2012年度立项工作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吉发[2004]20号)。
二、立项基本原则
重视基础研究,侧重实际应用研究,突出基金项目服务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科学决策需要,加强地方特色文化研究,适度扶持青年学者。
依照《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年度专项基金数额情况,2012年度立项数量及资助数额较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立项种类及选题原则
1、立项种类。2012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种类分为重点指南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扶持项目和马工程专项四类。
2、指南重点项目。2012年度重点指南项目的选题原则是,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关注影响我省未来发展走向的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明显代表吉林地域特色文化的重大基础课题。重点项目《课题指南》另行公布。
3、一般自选项目和博士扶持项目。2012年度一般自选项目和博士扶持项目的选题原则是,加强基础研究,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科学决策咨询研究。由申报人依据选题原则自拟选题进行论证申报。
4、马工程专项。申报立项工作另行通知。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为主,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报告为主,主报告3万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15万字以上。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被批准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1、重点指南项目控制在20项以内,每个指南题目只立1项,拟立20项。每项平均资助3.5万元;
2、一般自选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13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5万元;
3、博士扶持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5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0万元。
六、申报要求
1、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在编在岗教师。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只限在上述立项种类中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其中省社科基金重点指南项目可同时兼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
2、2012年度《重点课题指南》、《申报书》及《活页》请申报者登录“吉林社科规划”网站(www.jlpopss.gov.cn)上查询和下载或在本站下载填写。申报重点指南项目只填报《申报书》一式6份,其它类项目填报《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
3、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4、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5、博士扶持项目的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目前博士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在读博士提交所在单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提交博士学位证明)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七、评审方式及评审时间
1、一般自选项目、博士扶持项目由省内或省外同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和复评确定。
2、重点指南项目由同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后,按立项名额1比3的初选比例确定入选课题组参加现场答辩评审。
3、项目评审时间为2012年4月中下旬,重点指南项目现场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八、申报评审费用
按省规划办要求,各类项目申报评审费为每项100元。
九、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12年3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申报书、一览表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朴素 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8697
E-mail:piaos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