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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2010年公司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09-29      作者:科研办公室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司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启动201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种子基金项目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的申报工作(平台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另行通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原则

    12010年度公司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设立以下五类项目:种子基金项目、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平台基地建设项目。

    2、除种子基金项目外,其他各类项目均不设申报指南,采取自主选题的方式进行申报,但自主选题不得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我司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

    3、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

    4、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至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5、已经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6、承担各级各类项目未按要求通过中期检查、未按计划使用经费或结项,对学校科研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7、各类项目结项成果均须明确标注公司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XXX”

    二、各类项目的申报、资助、审批及结项要求

    (一)种子基金项目——项目培育计划

    1、资助范围及立项条件

    1)当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专家通讯评审取得参加会议评审资格,但由于名额限制最终未获得立项的课题。

    2)当年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通讯评审专家打分,平均分在70分以上,但由于名额限制最终未获得立项的课题。

    2、资助额度及方式

单项资助经费2万元,一次性下拨,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3、审批及立项程序

    1)根据当年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情况,由社会科学处确定并公布拟资助课题负责人名单。

    2)列入拟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应向社会科学处正式提出立项申请,并以原申报国家和教育部项目入围题目为项目核心内容填报《公司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直接立项。

    4、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以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如获准立项,该项目自动转结,研究工作并入获准立项项目。

    2)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研究成果。成果基本要求如下: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且该两类成果须有至少3项符合《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若有成果符合C类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结项成果数量要求)。

    (二)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

    1、申报范围及遴选条件

    原则上资助年龄在40岁以下(197011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语言、艺术及体育等学科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开展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研究。

    项目选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科研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

    2)具有重要研究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前沿领域的前瞻性和自由探索性研究,或者以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的交叉研究。

    3)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排的重大需求为导向的多学科联合攻关研究。

    4)已获得重要进展或已产出有相当影响的成果,经过进一步研究与支持,可望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交叉学科研究。

    2、资助方式及额度

    单项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元,一次性下拨,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3、评审及立项程序

    1)申请人填报《申请书》,由社会科学处组织评审后确定拟资助项目。

    2)拟资助项目经学校批准后立项。

    4、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研究成果。成果基本要求如下:项目成果为专著,须在国内有影响的出版社公开出版;结项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至少有3项成果符合《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且其中有1项成果符合《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C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若有结项成果符合B类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结项成果数量要求);语言、艺术、体育等学科项目成果基本要求如下:结项成果为专著,须公开出版;结项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须有至少2项成果符合《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

    2)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获准立项;语言、艺术、体育等学科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核心内容申报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准立项。

    3)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核心内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且获资助经费累计15万元以上或获单项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以上;语言、艺术、体育等学科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核心内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获资助经费累计6万元以上或获单项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以上。

    (三)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1、资助范围

    本项目资助以优秀中青年教师为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的研究团队,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511后出生),且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研究团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校内前期评审确定为优秀的申报课题,以及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入答辩评审程序的课题(不重复资助)。

    2)申报国家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未获得批准但进入答辩或讨论的团队。

    2、资助额度及方式

    每个项目每年资助5万元,连续资助3年,年度经费下拨视年度考核情况而定。

    3、遴选条件

    1)研究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研究整体(5-7人左右)。

    2)研究团队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应具有一定优势,或活跃在某一基础研究领域的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研究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较好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项目组织实施经验。

    4)研究团队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5)研究团队所在单位有良好的支撑环境,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的研究工作。

    4、遴选及立项程序

    1)根据我司当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创新群体和教育部创新团队的情况,由社会科学处择优公布拟资助团队的名单。

    2)拟资助立项的团队负责人须填报《申请书》,经学校批准后立项。

    5、有关要求

    1)创新团队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一个月内,召开研究计划讨论会,明细团队发展目标、研究计划和分工,并提交《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发展计划》。

    2)创新团队应保持活跃的工作状态,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和产出科研成果。在资助期内,由社会科学处组织对创新团队实施跟踪管理。

    3)创新团队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小型学术研讨会,与国内外同行进行交流,促进研究工作。

    4)作为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团队每年须参加由社会科学处组织的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进展报告会,全面汇报团队的年度建设情况,并提交《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具体汇报及考核内容包括:创新团队的凝聚力和学术风气,研究方向和进展情况,产生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承担的国家和教育部项目、获得的国家和教育部奖励及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等情况。

    未通过考核的创新团队停止拨款,考核通过的创新团队续拨下期研究经费。

    5)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执行期内,须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等,若获批准,可免予考核,并拨付当年研究经费,同时结束该项资助。

    (四)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1、资助范围及立项条件

    资助45岁以下(196511后出生),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资助或吉林省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计划,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计划或等高端人才资助计划资助的青年教师。

    2、资助额度及方式

    每项资助7万元,一次性下拨经费,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3、遴选及审批程序

    1)由社会科学处参照历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及吉林省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计划入选情况确定拟资助名单。

    2)申请人填报《申请书》,经学校批准后立项。

    4、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研究成果。成果基本要求如下:研究成果为专著,须在高水平出版社公开出版;研究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须有至少3项成果符合《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C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若有成果符合B类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结项成果数量要求)。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计划或等高端人才资助计划资助。

    (五)平台基地建设项目

    用于资助学校重点培育的研究机构自主设立的科学前沿或跨学科研究项目,具体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

    1.请申报项目的教师按要求填写与本人申报类别相对应的《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其中,申报种子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须提交《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申报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的需提交《申请书》原件一式六份。

    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拟资助名单及材料提交事宜另行通知。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01018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版汇总后报送社会科学处,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 确定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于1018前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申报书中签字页电子版(PDF)和附件电子版(PDF)上传至基本科研业务费网站(http://10.100.66.55 ; 初始用户名和密码为工作证号)

 

      人:钟鸣   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85168697

 

    附件:

    1 2010年种子基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拟资助名单(第一批)

    2 2010年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拟资助名单

    3 《公司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种子基金项目、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4 201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