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及《公司新聘人员“短聘期”管理办法(试行)》(校 发﹝2013﹞184号 )的相关规定,学校将于近期与2013年新聘人员签订“短聘期”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13年学校全民所有制编制范围内新聘用的教师、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学术骨干及以上层次的引进人才、海外博士引进计划A类层次入选人员。医学部2013年拟聘人员协议签订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一)“短聘期”协议书一式三份(具体见附件),用A4纸打印,无需装订。
(二)各单位于9月25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短聘期协议书提交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行政楼812室),同时提供本单位新聘人员电子版本的半身免冠照片一张(办理工作证件使用)。
附件:《公司新聘教职工“短聘期”协议书》
联 系 人:王天一 南旭良
联系电话:85166282 85166812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