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1年度管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的通知
第一条 实施目的:为支持我司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工作,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增强科研后续力量,2011年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第二条 申报条件:凡我司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讲师及以下职称未获得过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的教师均可申报。
第三条 本年度申请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的老师必须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限类别)。
第四条 资助额度:0.3万元,受资助者必须保证经费严格用于与本课题研究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经费使用范围:国内科研差旅费、论文版面注册费、资料费、网络通讯费。
第五条 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须提前将申报意向报学院科研办公室,并填写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
(二)评审以申报人论证答辩、评委评议和打分排序的方式进行;
(三)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答辩评分情况确定资助对象;
(四)答辩日期暂定3月30日下午,根据学校要求其它申请2011年教育部项目的老师也需参加学院评审会。答辩论述5分钟,提问3分钟,可准备PPT;
第六条 管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每年组织评审一次,每次立项5项,重点支持基础性研究项目。
第七条 管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一次下达。项目实施期间原则上不能申请学院其它科研经费资助。受资助者只能获得一次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的资助。
第八条 项目成果为论文,须有3篇以上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须附有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采用意见或证明材料。项目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公司管理学院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管理学院科研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