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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

时间:2011-03-10      作者:科研办公室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1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设立一般项目22项左右,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310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由社科处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415,各单位科研秘书须于411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评审书》(2份)及电子版上报社科处,由社科处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传、在线确认。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寄送《申请评审书》。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刘坤  韩一丁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kun@jlu.edu.cn

 

  附件: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1. 创新与实践导向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

2. 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科技人才问题研究

3. 工程教育中设计环节的研究

4. 新形势下工程类专业改造研究

5. 工程科技人才继续教育问题研究

 

指南说明:

1.请按照上述5个方向申请,题目可自拟,最终中标约22项,每项资助79万元;

2. 一般项目定位是全面均衡布局,瞄准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基础性、现实性、热点问题,鼓励研究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开展科学的、实证的、创新性研究;

3. 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鼓励跨行业、跨部门、跨专业以及跨学科联合开展研究。